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件
济 南 市 财 政 局
济人社发[2012]147号
关于认定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等9家单位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市级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济人社 [2010]139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积极搭建创业服务平台,经过实地考察评估,认定以下9家基地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名单如下:
济南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
济南燕飞物业发展中心
济南市市中区顺意市场开发中心
山东汇工实业有限公司
济南西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山东立泰山茶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济南中大学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平阴菌发蘑菇专业合作社
济阳县人丰西瓜专业合作社
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有效期限为2年。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创业孵化基地要积极为入驻基地的创业者或企业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服务、开业登记等配套服务,切实为符合条件的创业者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 创业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