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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题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2025/11/27 1.9w 阅读 277 点赞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苏婷

苏婷:

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是济南市“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将围绕全市政法机关“十四五期间在法治轨道上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展开介绍,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韩永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卜海晶;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王洪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庆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曹凤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国宏。

下面,我们首先邀请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韩永军介绍有关情况。

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韩永军

韩永军:

主持人好,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市委政法委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市政法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四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政法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保障和法治支撑。我市先后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持续保持全国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一、深化平安建设,政治社会环境更加安全稳定。平安是民生所愿、是发展之基。我们坚持把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平安建设的期盼作为努力方向,树牢底线思维,调整优化平安济南建设及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出台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系列措施,坚决扛牢“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的政治责任。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压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圆满完成各项重大活动安保任务,确保了省会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加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有效预防和化解风险隐患。常态化开展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严防发生个人极端案事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历下区、平阴县分别获评“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区”、“平安山东建设示范县”。

二、强化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秩序更加巩固向好。社会治安直接关乎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我们深入推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打防管控”一体发力,八类严重暴力案件保持100%全破。加大对突出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统筹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禁毒人民战争、“净网”、“昆仑”、打击整治枪爆等专项行动,电诈警情数、发案数、损失数均同比下降,成功劝返全国首例涉诈境外红通逃犯,抓获战果位列全省第一。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涉黑组织、恶势力犯罪团伙。强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科学布设巡逻警区,织紧织密巡防网格,切实提升见警率、管事率,街面可防性案件持续下降。“十四五”以来,全市社会治安环境持续净化,对比“十三五”同期,刑事、治安警情明显下降,人民群众安全感更加可见可触可感。

三、建好综治中心,矛盾纠纷化解更加有力有效。群众利益无小事,及时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环节。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实施《济南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着力加强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市级和区县(功能区)、街道(镇)综治中心全部建成并规范化运行,累计调处矛盾纠纷41.46万件,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市划设网格1.4万个、配备网格员1.5万名,建强“2+1+N+X”网格联动机制,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夯实。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481人,人民调解、治保组织、平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不断壮大。坚持“为民而治、共谋发展、共筑平安”,创新打造全省首档社会治理全媒体栏目《共治》,累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736件次,消除社会隐患298件次,形成共治解决方案249个,直接受益群众超22万人次,“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效果持续显现。

四、积极护航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质高效。服务高质量发展是政法机关的重要职责,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在全国率先出台《济南市行政审批与监督协同联动规定》、《济南市行政执法精准化规定》,推动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24件、政府规章34件。全市政法机关积极护航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项目建设,先后出台《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服务保障省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系列政策措施,构建“1+4法治护航”工作体系,全力铺好法治之轨、畅通法治之道,在法治轨道上保障省会高质量发展。部署开展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着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法院创新“带封过户”执行模式,执结拖欠企业账款9.1亿元,相关做法写入全国两会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市检察院推广“检察护航”APP,惠及民营企业1万余家,入选全国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市公安局开展“泉剑护企”系列打击行动,侦办经济犯罪案件1897起,为企业挽损12.01亿元;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实施“零门槛”落户政策,拓宽来济人才“绿色通道”,连续三年获评“中国年度最佳引才城市”。市司法局完善涉企行政检查“1+1+1+N”工作体系,全市涉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压减57.87%,中央法务区集聚法律相关机构500余家,办理企业涉外公证、商事调解等6.6万件,高端法律服务集聚成势,法治成为济南的城市核心竞争力。

五、严格执法司法,社会公平正义更加充分彰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是执法司法的“生命线”。我们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着力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加快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制定出台全面深化政法改革若干措施等制度文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专业化办案机构和办案团队建设,分层分类推进专业审判、检察机构建设。深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全市法院累计审判执行收案139.68万件,结案131.93万件;市检察院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排查各类线索297条,监督成案263件;公安机关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刑事案件入中心办理率达100%;司法行政机关建立“1+3+N”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全市90%以上案件在复议阶段案结事了,行政诉讼败诉率保持低位运行。加强数字法治建设,完善“147N”数字法治体系,建成“政法大脑”,汇聚各类数据2.9亿条,深化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高质效协同案件50744件次,数字法院、数字检察、数智公安、数字司法行政建设成果丰硕。

六、坚持全面从严,政法铁军建设更加扎实深入。建设过硬政法队伍,是不断谱写政法事业发展新篇章的重要基础。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扛牢政法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重要要求,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组织广大政法干警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开展全市政法系统“纪律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政法队伍履职能力建设,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全覆盖开展政治轮训,在全省首创公检法司干警“同堂培训”,实施青年干警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弘扬英模精神,选树政法典型,先后涌现张保国、亓海燕、王其欣等一大批政法先模人物。

蓝图绘就,奋楫扬帆。下一步,全市政法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市委工作要求,牵头编制平安济南建设“十五五”规划,忠诚履职尽责,奋力担当作为,为开创“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强省会建设新局面贡献政法力量!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苏婷:

感谢韩书记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请提问。

大众网记者:

济南市政法机关今年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请问,目前该行动有哪些进展和成效?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新闻发言人 卜海晶

卜海晶:

今年以来,全市政法机关按照省委政法委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高站位统筹谋划。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季度听取汇报,召开全市部署会议、推进会议,在开展5个省级专项的基础上,创新实施“法护宜商、整治涉企网络谣言”等4个市级专项行动,大力开展涉众非法金融和涉成品油违法犯罪2个专项整治,构建形成“5+4+2”工作格局。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6条措施》等务实管用的制度办法,结合企业需求,制定发布12项惠企为民实事清单,稳定市场主体预期,确保工作常态长效。

二是高质量推进落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创新执行方式,灵活运用提级、协同手段,交叉执行案件1548件,涉企执行案件执行到位174.39亿元。市人民检察院聚力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办理涉企监督案件263件。市公安局深入开展防范打击招投标领域犯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专项行动,建成“商业秘密联动保护公共服务平台”,指导100余家企业解决商业秘密纠纷,为企业避免和挽损2亿余元。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扎实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设立全省首家行政复议法官联络室,设置涉企复议服务绿色窗口和193个行政复议助企服务点,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1-10月,全市收到涉企行政复议申请622件,同比增长114.48%。30%的案件通过复议纠错、调解和解得到实质性化解。

三是高水平惠企为民。制定公布12件《济南市政法机关惠企为民实事清单》,创新建立“公益清算”制度,推动263家“失能”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市场,做法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广。探索建立“银行独立保函换封机制”,为企业解封资金6.1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充分肯定并推广。公安机关快速处置恶意讨薪案件6起、阻工扰工事件67起,警企携手摸排化解风险隐患333处,涉重点项目矛盾纠纷化解268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480万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281个高频检查事项合并为119个联合检查场景,涉企联合检查率从3.32%提升至73.04%,发现问题率提高39%,检查次数同比下降57.87%,获评全省“领导干部依法办事”优秀案例。

四是高标准加强联系服务。大力开展全市政法系统领导班子联系服务民营企业活动,线上线下全方位收集企业反映问题、意见建议,点对点制定落实反馈清单,481名班子成员联系民营企业538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收集企业诉求430个,解决问题405个。多次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采取召开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协调解决涉企难点问题,得到企业好评。

济南新闻广播记者:

近年来,济南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我们注意到,今年济南法院开展了“法护宜商”专项行动,请您介绍一下济南法院在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有哪些成效?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王洪伟

王洪伟: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也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济南法院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济南法院在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工作和成效,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发挥审判职能,公正司法激发企业活力。企有所盼,法有所向。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加强对原始创新、核心技术的司法保护,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6384万元,持续激发创新活力。以破产审判优化资源配置,释放土地资源451.48亩,推广“公益清算”制度,助力失能企业快速退出市场。依法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规制“砍头息”“高息转本”等乱象,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创新银行独立保函换封机制,累计为企业解冻资金6.1亿元,获评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十佳金融创新案例。

二、优化服务供给,高效化解涉企矛盾纠纷。企有所难,法有所解。推动诉讼服务更加便捷,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细化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一站通办”“一网通办”服务,努力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推动诉求表达更加畅通,法院12368热线集约办理涉企诉求。推动定分止争更加高效,探索“当事人争议一件事”工作机制,以最低成本、最少环节、最高效率、最优流程促进矛盾实质化解,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全市法院组建78个速裁快执团队,其中中院4个速裁团队今年结案3835件,力促涉企案件快速有效化解。

三、聚力风险防范,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企有所呼,法有所应。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连续4年开展“法治体检”,连续3年印发法律风险防范手册,发布劳动争议白皮书、涉外知识产权保护风险提示等,为民营经济“出海”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坚持府院联动,深化“执行一件事”改革,进一步解决查人找物难题;破解企业资产变现难题,推出“带封过户”模式,被写入全国“两会”最高法院工作报告,获评全国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最佳实践案例”。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围绕新公司法、企业用工开展“民法典进企业”等普法活动,定期发布典型案例,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的司法规则引导。

四、筑牢安全基底,全链守护稳定市场秩序。企有所需,法有所为。聚焦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名誉权和企业家人格权等犯罪,惩治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坚决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聚焦维护公平竞争,依法打击侵害商业秘密等行为,整治“内卷式”竞争,审结不正当竞争案件127件,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法院首批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聚焦兑现胜诉权益,开展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采取“活封活扣”等善意文明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主动履行义务的352家企业和个人修复信用,帮助企业在融资、招投标等方面扫清障碍。

下一步,济南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你的提问,谢谢!

民主与法制报记者:

请介绍一下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如何推动最高检部署开展的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走深走实的?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王庆亮

王庆亮: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项目提升年”部署要求,将整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作为重点工作,强化对涉企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为营造更高水平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共审查各类监督线索297条,监督成案263件。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全省推广。最高检调研组来济调研给予充分肯定。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统筹发力,夯实专项监督工作根基。市检察院将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作为年度重点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专项监督工作专班,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研究制定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统筹做好案件线索筛查、集中管理、审查指导等工作,着力构建组织有力、运转有序的工作体系,确保专项监督在全市检察机关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办案、查纠结合,提升专项监督工作质效。严惩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办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600余件。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依法监督刑事立案24件、监督撤案24件。针对侦查环节久侦不结、久拖不决的案件,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8件。坚持全链条打击,办理生产、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商品案件,依法从严追诉,制发公益诉讼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多措并举有力守护“中华老字号”品牌商誉。注重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办理涉企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案件3件;办理涉企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5件,发出检察建议74件;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2件。办理的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通过查执行卷宗、查工商信息、查公司人员等“三查融合”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及时监督纠正超期扣押公司设备的违法情形,依法有力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办理的一起对企业小过重罚行政监督案得到法院支持并予以纠正,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推动专项监督常态长效。积极建立派驻起步区、自贸区和市工商联等检察工作站,主动搭建“法治会诊”、送法进企等活动平台,累计组织两级院检察长深入企业走访调研121次,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30余个,有力提升检察服务针对性、实效性。聚焦企业高频法律需求和行业风险多发高发领域,倾力打造“检护企航”服务品牌,先后组织开展7期法治讲座,累计5000余名企业家现场参与,单场讲座线上参与人数达到“22万+”。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融入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履职、实干担当,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新黄河·济南时报记者:

请问,济南公安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方面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警务专员 曹凤阳

曹凤阳: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创新发展的核心动力,更是全面推进强省会战略的重要保障。

今年以来,济南公安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以数智警务、“情指行”一体化、“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为抓手,扎实开展“昆仑”等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风险隐患问题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推动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衔接紧密、高效协同的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努力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采取雷霆手段,发起凌厉攻势,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侵权假冒犯罪。今年共侦办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5起,打击处理223人,成功侦破了一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假冒注册商标案、侵犯商业秘密案等大案要案,为企业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逾2亿元。特别是,近年来共侦办涉及新材料、高端装备以及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核心资产被窃取的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10起,及时斩断侵权链条,坚决维护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优化助企服务,以“接地气”举措回应企业关切。坚持“经济发展到哪里,公安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建立完善“企有所呼、警必回应”等机制载体,推广“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工作站”“知识产权警务联络官”等做法,夯实风险防控、案件办理、法治服务前沿阵地。持续擦亮“金盾护企”品牌,在浪潮、圣泉集团,爱旭公司等企业建立“驻企服务站”,形成“搜集民意、解决问题、及时反馈”工作闭环,高质效回应企业关切和诉求。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深入世纪开元文化创意产业园、齐鲁工业大学等企业院校,开展“泉警护泉城—济南公安在您身边”系列宣传,指导建立完善侵权风险防控和自律制度,帮助企业扎紧安全“篱笆”。

三是深化协同共治,以“数智化”手段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联合驻济高校共建济南市知识产权警务研究中心,深入开展商业秘密协同保护课题研究、项目合作和人才培养,集力聚智推动整体效能提升。去年我们联合省市多部门建立“商业秘密联动保护公共服务平台”,今年6月份,该平台入驻“泉惠企”济南市企业服务综合智慧平台,7月份,“泉城云·存证”系统接入平台,实现功能持续升级。目前,平台设置线索上报、公益课堂、商密案例、企业自检、存证等功能板块,形成“线下窗口+互联网平台+移动客户端”三位一体体系,累计为100余家企业提供民事、行政、刑事、司法全流程保护服务,助力专心创业、放心经营、安心发展。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精准聚焦高质量发展需求,深化部门协作,优化服务举措,坚决守牢我市知识产权安全底线,为服务保障省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法治时代》杂志记者:

“十四五”时期,济南市在提升政府立法质效,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成效?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国宏

赵国宏:

济南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大局以及民生关切,立好用、管用、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法,推动政府立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提升,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我们积极打造“泉城立法”品牌,推进开门立法,设立4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参与体系,汇集民意、集中民智,累计征集意见建议1600余条;我们创新构建政府立法“征集—评估—督办”闭环式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府立法质效,法治网刊发报道,司法部予以肯定推介。“十四五”期间,共推动制定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24件、政府规章34件,为新时代强省会建设注入法治动能。

一是紧盯重大战略,筑牢政策实施“保障网”。推动出台《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济南市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规定》,保障黄河国家重大战略在济南落地落实;推动出台《济南市城市更新条例》,保障城市更新有力有序实施;推动出台《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安全运营。

二是紧盯营商环境,打造法治服务“新高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在全国率先出台《济南市行政审批与监督管理协同联动规定》、《济南市行政执法精准化规定》、《济南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济南市文明执法规定》等法规规章,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保障体系。

三是紧盯社会治理,书写民生保障“温暖答卷”。在城市管理领域,推动出台《济南市停车条例》,破解“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在劳动保障领域,出台《济南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建立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制度;在纠纷化解领域,出台《济南市促进多元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推行“一站式”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机制。

四是紧盯公共安全,织密风险防控“防护网”。出台国内首部全民应急演练专项立法《济南市全民应急演练促进办法》。推动出台省内首部电动自行车消防“小切口”法规《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破解电动自行车进电梯、停车难、收费高等问题。修改《济南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济南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强化安全领域制度供给。

五是紧盯数字机遇,构建数字经济“立法矩阵”。围绕“数字济南”建设目标,形成“1部法规+3部规章”数字经济立法矩阵,为数字产业发展提供“制度引擎”。在全国率先以政府立法的方式出台《济南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办法》,让数据有序、安全流动,释放应有价值,激活未来潜能。

回答完毕,谢谢!

苏婷:

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政法机关是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主力军。近年来,全市政法机关立足本职,扎实推进平安济南、法治济南建设,全力以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全市政治社会环境更加安全稳定,治安秩序更加巩固向好,矛盾化解更加有力有效,法治环境更加公平高效。站在“十五五”新起点上,下一步,全市政法机关将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市委工作要求,忠诚履职尽责,奋力担当作为,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支撑和安全保障。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光临和宣传报道。



来源|济南发布

编辑|潘姣

责编|郑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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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