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的通知

2023/05/24 1.4w 阅读 297 点赞

各区县(功能区)医保部门、各有关单位、参保人:

为进一步完善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更好地适应失能人员的护理服务需求,根据《关于印发〈济南市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济人社发〔2018〕127号)、《关于印发〈关于扩大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医保发〔2021〕3号)等文件,经研究,对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调整情况

将家护护理服务项目调整为54项,包括29项基础护理项目、24项照护项目和1项辅具租赁项目(详见附件)。

专护、院护的护理服务项目暂不调整。

二、服务要求

(一)制定护理服务方案

定点服务机构应根据每位失能参保人员的病情、失能状况、护理需求等,在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中选择适合开展的服务项目,并与参保人(或家属)协商制定护理服务方案。

护理服务方案应包含服务项目、服务频次、服务时间、执行人等内容。执行人应由执业医生、执业护士(康复士/师)、护理员组成。

(二)规范护理服务行为

定点服务机构应根据护理服务方案,安排合适的护理服务人员进行服务。护理服务人员应当按照护理服务方案约定的服务项目、服务频次、服务时间等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并做好服务情况记录。

三、施行时间

本目录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家护护理服务项目目录(2023)

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5月25日


附件-济南市长期护理保险家护护理服务项目目录.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