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重点工作包括不断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进落实重点领域改革、强化医保领域风险防范、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等,截至三季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如下:
市医保局三季度落实我局2020年重点工作的情况
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执行措施 | 责任 分工 | 监督 方式 | 完成 时限 | 工作进展及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1 | 不断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 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制度 | 局待遇保障处,市医保中心 | 电话:68966711 | 全年 | 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鲁医保发〔2020〕47 号文件进一步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工作的通知》(济医保发〔2020〕23号),落实省文件要求,对异地转入参保职工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审核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出台了《关于落实鲁卫函〔2020〕220号文件将新冠肺炎康复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范围的通知》(济医保字〔2020〕16号),落实国家和省文件要求,将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范围。其中,职工医保按Ⅰ类病种管理。 | 根据基金承受能力,不断完善我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制度。 |
2 | 推进落实重点领域改革 | 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改革 | 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市医保中心 | 电话:68966722 | 全年 | 1.成立省会经济圈药品耗材采购联盟,召开省会经济圈药品耗材采购联盟会议,积极推进联盟工作进展。召开省会经济圈药品耗材采购联盟工作会议,总结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对联盟拟采购目录、采购规则展开深入研讨,对联盟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执行驻济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联合采购结果。3.做好国家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集采药品的落地工作,确保老百姓按时用上降价后的药品。4.积极跟进省局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 | 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要求,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
3 | 推进支付方式改革 | 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市医保中心 | 电话:68966612 | 全年 | 1.积极做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的各项工作,目前已完成对全市70家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院近三年的的历史数据采集、清洗、整理,多次召集第三方合作公司召开会议,初步研究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DRG分组付费方案,并组织全市70家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院开展了DRG付费编码培训,确保完成数据上报、基线调查、编码对照、病案规范等各项工作,第一轮分组已完成,DRG招标方案初步成形,正在讨论定稿,计划11月底之前完成招标工作。 2.在总额控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广泛征求相关中医医院专家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将更多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医保按病种结算范围。 | 做好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的各项工作 | |
4 | 强化医保领域风险防范 | 健全基金监管机制 | 局基金监督管理处、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市医保中心 | 电话:68966677 | 全年 | 1.对28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2.出台《济南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并发布招聘社会监督员公告,在全市范围内招聘筛选相应人员,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报名,为下一步开展社会监督做好准备。 3.对代市政府起草的《济南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合法性初审,并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现已完成并印发实施。 | 继续做好打击欺诈骗保工作 |
5 | 全面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 打造“立体式”“便捷化”“链条式”服务 | 市医保中心 | 电话:68966807 | 全年 | 1.医保工作站工作。医保工作站目前已完成190家,占全年工作计划的190%。医保工作站覆盖全部区县,各区县均已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2.目前门诊慢性病异地联网结算已经实现47家医院,覆盖12个行政县区,各行政区县均已完成年度计划任务。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3.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中的36项经办服务事项实现 “掌办”“ 网办”。“济南医保”支付宝小程序平台,已实现30项“掌办”服务功能的上线运行,完成“济南医保”微信公众号的安全加固和应用迁移,已实现查询和经办20项功能。目前公共服务事项90%以上已实现“掌办”“网办”。 4.积极与济南市中心医院慢病服务中心对接,确定医院结算偿付流程。 8月25日召开门诊慢病管理中心医院偿付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医院偿付的时限、流程、系统改造需求等内容,对慢病管理中心事前事中审核提出要求。 | 继续提升我市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