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医保领域的重点工作任务有:1.推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全面运行,支持山东省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发展,打造“一纵三横五功能”健康济南共建共享平台;2.规划建设中医药国际科技园、扁鹊康养生态城等项目,推动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世界中药(材)互联网交易中心、世界中医(药)检定中心发展,加快智慧中药房和扁鹊互联网中医院项目建设;3.建设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40元。
根据部门职责,我局将以上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今年第三季度,上述任务的节点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如下:
序号 |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市医保部门的主要任务 | 时间 | 节点任务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1 | 推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全面运行,支持山东省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发展,打造“一纵三横五功能”健康济南共建共享平台。 | 2021年三季度 | 在省内其他地市复制推广平台发展模式,推动山东省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建设分平台。 | 办公室牵头,市医保中心等配合。 | 电话:0531-68966710 |
2 | 规划建设中医药国际科技园、扁鹊康养生态城等项目,推动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世界中药(材)互联网交易中心、世界中医(药)检定中心发展,加快智慧中药房和扁鹊互联网中医院项目建设。 | 2021年三季度 | 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相关问题。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牵头,市医保中心等配合。 | 电话:0531-68966722 |
3 | 建设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40元。 | 2021年三季度 | 1.根据省医保局统一工作安排,持续推进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信息采集类所有接口改造对接工作; 2.与医疗机构协商,进一步优化分组,完善权重、费率,启动正式付费; 3.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三方核对参保数据,确定2021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人数和标准。 | 规划财务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处负责,市医保中心等配合。 | 电话:0531-68966791 0531-68966711 0531-68966771 |
截至第三季度末,上述任务的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市医保部门的主要任务 | 工作进展 | 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1 | 推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全面运行,支持山东省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发展,打造“一纵三横五功能”健康济南共建共享平台。 | 第三季度节点任务已完成 | 平台集成中药材集采、基金智能监管、帮办代办、商业健康保险等模块,深化数字赋能,完善产业链条,已陆续在青岛、泰安、潍坊、德州等9市建立分中心,初步形成立足济南、辐射全省的战略布局。 | 在慢病线上医保结算、推广“齐鲁保2021”等方面进一步引导山东省互联网医保大健康服务平台健康有序发展 |
2 | 规划建设中医药国际科技园、扁鹊康养生态城等项目,推动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世界中药(材)互联网交易中心、世界中医(药)检定中心发展,加快智慧中药房和扁鹊互联网中医院项目建设。 | 第三季度节点任务已完成 | 报经省医保局及市有关领导批复同意,拟以省际中药(材)联盟互联网交易平台为依托,以驻济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开展驻济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联盟采购工作,已形成初步实施方案。 | 继续推进中药材采购工作。 |
3 | 建设医保智能监控系统,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国家试点,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改革试点工作,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40元。 | 第三季度节点任务已完成 | 1.完成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对接工作。 2.按照省医保局对省级试点城市 DRG 付费改革要求,启动 DRG 实际付费工作。 3.会同市财政局、税务局出台《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42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 2021 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 2020 年的每人每年 580 元提高到 640元。 4.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上解 2021 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 1.持续推进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核心结算类业务接口,线上支付类、处方外购类等业务接口对接改造工作; 2.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制度体系; 3.对38家DRG试点医疗机构开始正式付费,做好DRG付费宣传、数据分析、总结等工作; 4.协助市财政局督促各区县尽快拨付资金,确保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按时足额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