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定点管理相关规定,医保经办机构对申请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评估,现对拟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的单位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无异议的,医保经办机构将与其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布。
如果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直接向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可通过来人、来电或来信等形式,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受理部门将予以严格保密。反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必须提供真实证据。反映内容不实,或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受理电话:0531-68966720
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4月29日
序号 | 区县(功能区) | 机构名称 | 类型 | 机构地址 |
1 | 历下 | 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街道办事处西江华府社区卫生服务站 | 门诊 | 济南市历下区龙泽路1号西江华府四区9号楼101-104、居委会治安、卫生站01 |
2 | 高新 | 济南高新区劝学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 门诊 | 济南高新区孙村街道飞跃大道9549号劝学里小区3号楼社区党群服务中心1楼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