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苏婷
苏婷:
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是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我市制定了 《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今天的吹风会对有关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出席今天吹风会的有: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动;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国宏;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宪东。
首先,请刘动局长作介绍。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刘动
刘动: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召开政策例行吹风会,主要是对《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进行专题解读。今年9月12日,市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9月25日以第296号政府令予以公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这部政府规章的出台,是我市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制度支撑,也是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下面,我从《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核心内容以及实施保障三个方面,向大家作以介绍。
一、《办法》制定背景与重要意义
应急避难场所作为城市应急体系的“生命防线”,是突发事件中人员疏散、安置、避险的重要基础性设施,是防灾减灾救灾体系中的关键一环。2014年,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2023年,应急管理部等12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2023〕76号),这些法规制度的出台,为各地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提供了立法指导和依据。近年来,我市统筹谋划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建设应急避难场所630处,面积达2100余万平方米,建成区人均面积达到2平方米以上(国家标准人均1.5平方米),为泉城人民提供了安全、可靠的应急避难场所保障。虽然我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针对应急避难场所的专门立法尚存在空白,需进一步强化制度设计,细化和落实上位法要求,通过立法解决应急避难场所在规划、建设、管理与使用等方面存在问题和短板,同时为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制度提供法制支撑。
二、《办法》核心要求与制度亮点
该《办法》共计27条,涵盖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使用等全链条、各环节,既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又充分结合济南实际情况,在制度设计上体现了“三个聚焦、三个构建”特点。一是聚焦“科学布局”,构建总量充足、覆盖全面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规划是前提,布局是关键。《办法》从强化规划引领、优化场所选址、明确建设标准等三个维度作出制度性安排。二是聚焦“规范管理”,构建权责清晰、动态高效的日常管护机制。应急避难场所“建得好”更要“管得好”。《办法》通过厘清多方责任、细化管护要求、强化动态监管等三个方面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常态化保持良好备用状态。三是聚焦“高效应急”,构建快速响应、保障有力的启用处置流程。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避难场所的快速启用和高效运转,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办法》通过规范启用程序、强化生活保障、完善临时补充机制等三个方面建立了全流程应急处置机制。
三、推动《办法》落地见效,筑牢城市安全“生命防线”
好的法规制度,有效落实是关键。这部规章真正发挥作用,还需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协调推进。
一是强化宣教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我们将把《办法》宣贯工作纳入普法宣传和应急管理宣传重点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电视、报纸、社区宣传栏等多种方式,以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社会公众介绍《办法》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帮助大家清楚了解应急避难场所的位置、功能和使用流程,共同提升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宣传《办法》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应急、人人参与应急”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强化落实措施,推动《办法》落地见效。根据《办法》要求和本地区实际,我们将细化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安排、标准要求、时间进度和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应急局将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加快推进信息数据库建设,并定期组织场所评估和应急演练;市各相关部门也将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避难场所规划建设、日常管护、应急保障等工作;各镇(街道)及场所产权人、管理人将认真履行管护责任,确保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完备、功能正常运行,为市民应急避险提供可靠保障。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办法》执行刚性。在《办法》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更加注重制度衔接与工作协同,完善常态化督导检查和评估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市应急管理部门将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等相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推动各区县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属地和行业管理责任。通过建立问题清单、台账管理、定期调度等方式,持续跟踪政策落实成效,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同时,注重强化服务意识,在督导中帮助基层改进提升、补齐短板,切实保障《办法》平稳实施、取得实效。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应急管理关乎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我们将以贯彻实施《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为契机,全面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持续提升全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建设和守护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谢谢大家!
苏婷:
感谢刘动局长的解读。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吹风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请提问。
济南日报记者:
我市出台了政府规章《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请问,我市为什么要出台这个办法?这个办法有什么特色亮点?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国宏
赵国宏: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您的问题。应急避难场所是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临时安置场所,具有转移避险、安置避难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将制定《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确定为今年的重点立法项目,主要目的就是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构建总量充足、布局合理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总体看,该《办法》主要有以下亮点:一是权责分明,符合济南管理实际。构建市—区县—街镇三级管理体系,明确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职责,同时规定发展和改革、教育、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园林和林业绿化、卫生健康等部门责任,形成协同治理格局。二是刚性规划,满足济南避难需求。编制专项规划锚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统筹防灾、防疫、防空资源,实现“平急结合、一场多用”。明确规划“不得擅自修改”,且新建场所要与新建城乡公共设施、场地空间和住宅小区等同步规划、建设、验收和交付,既避免资源浪费,又适配济南城市化进程中人口集聚的避难需求。三是管理精细,筑牢济南安全保障。建立场所信息数据库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明显标志标识,且禁止擅自损毁移动。通过定期评估场所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资源调查,将符合条件的场所纳入临时资源库,动态更新,确保场所随时可用。四是快速响应,贴合济南风险应对。特别规定,紧急情况下,产权人或管理人应当“先开放再报备”,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可跨区域统筹调配全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开放使用。场所启用后,从人员登记、物资供应到医疗、供电、治安等多方面保障到位。应急避难结束后,有序撤离并恢复场所功能,形成“启用—保障—关闭”闭环。五是统筹兼顾,凝聚济南共治力量。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以捐赠、共建等形式参与建设,拓宽场所建设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和追责,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众配合”的济南应急避难场所共治模式。
大众日报记者:
《办法》明确了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要求,请问济南将如何构建 “总量充足、布局合理” 的避难场所体系?
刘动:
依据《办法》规定,构建 “总量充足、布局合理” 的避难场所体系,主要通过三个方面工作来推进落实。
一是编制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构建多层次应急避难场所体系。我市目前有应急避难场所600多处,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在2平米以上,为进一步推进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建设,市应急局正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规划拟于今年年底前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该规划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拟通过加强城镇应急避难场所评估与标准化改造、加强室内型和综合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老城区和乡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进应急避难场所信息化建设等四项重点任务,在2035年底前建立与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相适应的五级三类应急避难场所体系,使常住人口人均应急避难场所有效面积达到3.0平方米。
二是结合区域实际统筹布局,充分利用公共设施资源。应急部门将发挥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作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例如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场所、园林和林业绿化部门指导公园绿地、体育部门指导场馆场所,形成“行业监督指导、属地管理落实、产权人具体负责”的责任链条,推动应急避难场布局契合区域实际需求。同时我们也将坚持“平急结合、平急两用”理念,遵循总量够用、既有尽用、新建赋能、共建共用和区域协同的原则,结合城市发展和乡村振兴需要,统筹利用各类应急避难资源合理建设,强调既要满足各类灾害事故的应急避难需求,也要防止造成资源浪费。
三是严格遵循建设标准,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在建设标准与参与机制上,将严格落实《办法》要求,确保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设计、建设、改造全过程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规范和设防要求。新建应急避难场所要与新建城乡公共设施、场地空间、住宅小区、园林绿地等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做到规划先行、标准先定、建设同步、管理衔接。同时,注重完善社会参与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以多种形式参与建设和管理,不断丰富建设主体,推动形成“政府统筹、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工作格局,为济南市应急避难场所体系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社会支持。
谢谢大家!
新黄河·济南时报记者:
我们注意到,城市中的公园、广场是室外应急避难场所的重要载体。请问园林部门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面有何成效?日常是如何管理维护的?
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宪东
周宪东: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近年来,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城市防灾避险能力的决策部署,遵循“因地制宜、平急结合”的原则,高起点谋划打造中心城区防灾避险公园,高标准建设救灾指挥中心、应急服务中心等应急基础设施,建成了一批兼顾改善生态、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功能于一体的城市综合公园,其中泉城公园防灾避险项目荣获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目前,泉城公园、花圃公园、英雄山赤霞广场、森林公园、百花公园等5处市属公园景区充分利用现有建筑、绿地资源、基础设施建成应急避难场所,担负应急避险职能。在日常管理和维护中,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强化应急保障。按照应急避难场所规模,加强与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建立起灾时“统一调配、随时调拨”的应急物资保障机制。同时,将应急设施保养纳入单位年度预算,聘请专人定期检修,确保遇有险情,全面顺利启用。
二是强化应急备战。指导督促市属公园景区修订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可行性。根据气象变化、灾情预警情况,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遇有险情,能够快速处置、有效处置。
三是强化应急教育。充分发挥“公园+”宣传主阵地作用,聚焦“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主题,综合采取举办专题培训、发放宣传刊物、播放科普视频、组织预案演练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素质能力提升活动,有效提升市民群众和干部职工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持续完善防灾避险工作体系,压紧压实管理主体责任,妥善维护应急避险设施,不断完善全域应急避险功能,努力让公园景区更具风险抵御能力、更富人文关怀,为建设安全可靠的韧性城市贡献力量。
苏婷:
今天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应急避难场所的有效运行,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维护,更需要每一位市民的身体力行。市政府新闻办在此提醒大家,平时可留心观察工作、生活区域的应急避难场所,对场所分布和疏散路线做到心中有数,积极参加社区和单位等组织的应急避难演练,掌握相关技能。让我们共同努力,将防灾意识融入日常,用科学知识守护安全,携手构筑起坚实的社会防灾减灾屏障。
今天的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光临和宣传报道。
来源|济南发布
编辑|潘姣
责编|郑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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