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济南志源阁传统文化交流中心等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附后)2021-2023年度连续三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报告工作,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上违法事实有社会组织管理平台年报记录等证据予以证实,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单位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下列单位将被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济南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对本机关上述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有异议的,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申请,视为你单位放弃上述权利,本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济南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C区1117房间
联系电话:0531-66602565
2024年9月9日
拟撤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