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申报2024年度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一次性补助项目的公告

2024/10/24 1.4w 阅读 325 点赞

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引导大中专院校培养专业化、高水平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根据《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支持政策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民〔2024〕13号)有关要求和规定,现就申报2024年度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一次性补助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能够开展正常教学的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此次申报工作面向市属院校(非省级预算单位)。已获得过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补助的院校不再纳入补助范围。

二、补助条件

1.连续招生两年以上且每年招收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学生不少于40人,能够开展正常教学活动。

2.师资、实验实训设施符合有关主管部门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有关规定,有科学、规范、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三、申报程序

(一)受理。相关院校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下列材料(每份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

1.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一次性补助申请表2份(见附件)。

2.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养老专业招生文件复印件1份。

3.设立养老专业的师资基本信息表、实验实训(场所、仪器设备)设施一览表1份。

4.最近两个学年招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学生花名册,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在籍专业学生验证材料1份。

(二)初审。市民政局组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核查。提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市民政局牵头成立核查组,对院校进行实地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并提出补助建议。

(四)公示。对经研究审定后确定的拟补助院校,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四、补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市级及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每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五、申报时限

申报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一次性补助的受理时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5日。

联系电话:0531-51702532   

邮    箱:jnmzjylfwc@jn.shandong.cn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济南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附件: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一次性补助申请表.doc


济南市民政局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奖补申请表


院校

填写

院校名称


院校所在地址


院校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院校上级业务主管单位


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时间

年    月

批准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单位


批准院校设立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文号


开始独立招生时间

年   月

申请补助数额(万元)


独立招生以来分年度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实际招生规模

年度

招生人数

年度

招生人数













本人郑重声明以上信息完全真实。如能获得资助资金,本人承诺将用于规定用途。如以上信息不属实,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院校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民

政局

审批

意见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奖补条件,核定给予奖补      万元。

市级民政部门(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由院校、市民政局主管业务科室存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