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就诊就医,近期拟进一步扩大门慢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对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门慢新增定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自愿提出申请且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及服务条件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申请条件
符合设置标准且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业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站可自愿申请增加门诊统筹业务;配备5名第一执业地点为本机构的执业医师(其中至少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5名执业护士,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可自愿申请增加门慢业务。
三、申请材料
1.《济南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慢定点申请表》(见附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房产证(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申请机构对所提供材料及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三年内不再受理其门统、门慢定点申请。
四、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及承诺书;
2.由第三方评估小组进行评估;
3.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公布定点名单,不符合门统、门慢定点条件的告知其原由。
4.受理时间: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
受理地点:纬二路70号(济发物业集团7楼)7002房间;
咨询电话:0531-68967298。
注:1.材料中载明事项有效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4日;
2.执业医师第一执业地点须为本机构。
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