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章丘明隆大药房有限公司双山天中药品超市等五家定点零售药店违约行为的处理决定

2024/05/13 1.3w 阅读 402 点赞

各定点零售药店:

经查实,章丘明隆大药房有限公司双山天中药品超市、章丘市健民医药有限公司大学城药店、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丘山水泉城店、山东健康新天地医药有限公司山水泉城店、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丘盛世国际店存在将非医保药品串换成医保药品并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的违约行为。根据2024年《济南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六章第三十九条相关约定,进行以下处理:

1.返还举报人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费用共计70.10元;

2.自发文次日起解除章丘明隆大药房有限公司双山天中药品超市等五家定点零售药店济南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济南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5月14日

济医保中心发〔2024〕11号-关于对章丘明隆大药房有限公司双山天中药品超市等五家定点零售药店违约行为的处理决定.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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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