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重新公布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2024/06/25 1.7w 阅读 129 点赞

各区县(功能区)医疗保障部门,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医保发〔2019〕5号)文件已到期。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职工医保诊疗项目目录中30%和40%两档个人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保持不变。

二、将职工医保医用耗材目录中40%的个人自付比例,统一调整为30%保持不变。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6月26日


下载: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重新公布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医保函〔2024〕2号).pdf

            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重新公布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济医保函〔2024〕2号).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