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2日下午,根据《关于将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及确定支付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济医保发〔2020〕19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就章丘区中医院和三株酵本草医院申报的部分院内制剂召开了专家评审论证会。
我们邀请了省、市相关医疗机构包含临床医学、药学及价格方面的7名专家参会评审论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鑫,党组成员王桂富,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根据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及支付价格制定的规则,专家们对章丘区中医院、三株酵本草医院申请的每一个医疗机构制剂的研发情况、使用数量、制剂成本、疗效、安全性、惠及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论证。章丘区中医院和三株酵本草医院申报的共12个院内制剂最终通过评审,并协商谈判确定了医保支付价格。下一步我们对通过评审的院内制剂综合考虑基金支撑能力、协商谈判价格等因素,制定个人首先自付比例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与会专家和医疗机构人员一致认为,我局出台的将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及确定支付价格政策,对支持医疗机构发展特别是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降低参保人的个人负担起到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