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对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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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人员因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应当依法予以处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公告告知如下:
编辑:(于宪革)
信息来源:济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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