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民生银行住房商贷职工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通知

2018/09/13 1.2w 阅读 233 点赞

经过系统数据对接及前期准备工作,民生银行已具备了开通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条件。为此,确定于2018年9月17日起,在济南民生银行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个人结算账户。因业务需要,职工办理本业务前需确认商贷的贷款账号(查询方式见附件1)。职工可到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此项业务。由于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人数相对集中,建议职工就近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附件2),职工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前请仔细阅读提取服务指南(附件3)。目前,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商业银行有建行、工行、农行、中行、交行、中信、兴业、北京、齐鲁、民生共10家银行。

附件:1.贷款账号查询方式.pdf

2.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

3.按月委托提取服务指南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9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