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政策公示公告

济南市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

2018/11/20 2.0w 阅读 250 点赞
宗旨和业务范围济南铁路局系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济钢移交公积金业务相关工作
序号事项子事项主要内容实施依据实施期限
1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使用等管理工作负责铁路分中心公积金的归集、运行与管理负责编制执行铁路分中心的归集使用计划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2.《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
    3.《关于调整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济编办发【2008】32号)
长期
按照授权,负责铁路分中心的提取核准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2.《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
    3.《关于调整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济编办发【2008】32号)
长期
负责与受委托银行承办公积金归集业务的衔接、指导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2.《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
    3.《关于调整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济编办发【2008】32号)
长期
负责铁路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使用管理按照授权,负责铁路分中心公积金贷款核准及贷中、贷后管理工作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2.《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
    3.《关于调整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济编办发【2008】32号)
长期
负责与受委托银行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衔接、指导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
    2.《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4号
    3.《关于调整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济编办发【2008】32号)
长期
注:按照《关于调整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济编办发【2017】122号)规定,撤销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济钢分中心,撤销后的公积金相关业务,由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负责管理和运作。
事业单位联系人:周兴安                     联系电话:0531-66602318
举办单位联系人:王松岩                  联系电话:0531-666023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