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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房租补贴标准的通知

2015/07/01 1.8w 阅读 153 点赞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人社发[2015]70号


 

关于提高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房租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96号)、《关于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个体工商户享受房租补贴的通知》(济人社发[2014]97号)精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引导城乡各类人员积极参与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经研究决定,对营业执照注册日期为2014年7月1日以后的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1000元提高到3000元,入驻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房租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年提高到2000元/年。

  济人社发[2014]96号文关于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指毕业5年期内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房租补贴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受理审批程序仍按济人社发[2014]96号、济人社发[2014]97号文件规定执行。已经享受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房租补贴的不再享受。

  新的补贴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

                                    2015年6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