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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2015/10/19 3.4k 阅读 360 点赞

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济就办字[2015] 22号


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济政办发〔2015〕17号)文件及《关于贯彻落实当前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 各处室应根据《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附件1),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济南就业网、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主动公开及政策解读,加强依申请公开。公开内容及信息维护方法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济就办字〔2014〕33号)要求进行。


附件1、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济南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1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一、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

(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在作出关系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前,就重大行政决策方案的内容、出台背景、拟解决的问题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回应和反馈。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主动公开。

(二)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发布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制定配套措施,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一是强化目录内容保障更新工作。对照《条例》和有关文件要求,对本地区本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完善公开目录,实施动态更新,进一步健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机制,确保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纳入目录并及时公开。二是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三是全面公开规范性文件。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并同步配发解读信息。四是公开政府数据。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企业、第三方机构、个人等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

(二)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强化政府网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功能,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二是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的权威信息发布和政府公报发行面广量大、保存查找方便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重大政府信息。进一步落实例行新闻发布制度,推动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解读政策、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互联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四是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市场、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优势,及时发布政务服务区域内公众关心的政府信息,解答公众疑惑。五是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强化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六是要明确政府信息发布主体责任,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加强发布协调,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地发挥互联网和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内对本单位公开指南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二是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三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四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五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要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六是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