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局:
根据《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财社〔2018〕86号文件做好我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济财社〔2019〕25号)规定,参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89号)的调整标准,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研究决定,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进行调整,通知如下:
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养老保险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477元;医疗保险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0元。
调整后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3日
(联系单位: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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