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金蓝领”培训基地: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济南市“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单位申请、逐级审核和公示等程序,确定了15家“金蓝领”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县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培训基地和培训过程的指导、服务和监督,采取实地检查等形式不定期督导各培训基地认真开展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对培训过程中不按规定和要求开展培训的,要及时上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培训基地要严格按照“金蓝领”培训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教、施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要建立专账,严格执行鲁财社〔2018〕86号、鲁人社字〔2020〕55号等文件规定使用补贴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切实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防止出现骗取套取资金等行为。
附件:2021年度济南市“金蓝领”培训项目基地及计划.pdf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