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济南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1/12/09 9.1k 阅读 515 点赞

各区县(功能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发挥好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以下简称专技二级岗)在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导向作用,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行;

3.事业单位在职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直接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近5年内获得)可以直接认定、聘用至专技二级岗:

1.国家、省科技最高奖获得者;

2.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技进步一等奖(均为个人排名前三位)获得者,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科技进步二等奖(均为个人排名前二位)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个人排名前三位);

3.国家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具体可咨询省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4.国家“*人计划”杰出人才、领军人才;

5.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7.入选山东省“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人选;

8.齐鲁杰出人才奖及提名奖获得者;

9.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

10.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支持计划领军人才。

以上人员超过管理期的可申报评聘专技二级岗。

(三)申报评聘

现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一个聘期(一般不短于3年,截至2021年12月,按实足年月计算)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报评聘专技二级岗。专业水平业内公认、业绩特别优秀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不受现聘岗位、聘期限制:

1.人才工程类

①“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②国家“*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入选者;

③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④中科院“*人计划”入选者;

⑤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⑥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⑦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

⑧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⑨中华农业英才奖获得者;

⑩“国医大师”或“全国名中医”、“岐黄学者”称号获得者;

⑪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类);

⑫泰山学者工程其他类别入选专家;

⑬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⑭齐鲁文化名家工程入选者。

2.成果奖励类

①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均为个人排名第一位),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位)、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②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者(个人排名第一位);

③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个人排名前二位)或二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④中国高校自然科学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⑤长江韬奋奖获得者;

⑥文化表演奖、梅花表演奖、中国美术奖金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等文化艺术领域国家级评奖个人奖最高奖获得者;

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得者、梁希林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二位);

⑧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位)获得者;

⑨已聘在国家级教练岗位,所训练或培训两年以上的我省运动员输送到国家队或国家集训队后一年内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主管教练员:(1)奥运会冠军;(2)集体项目获奥运会前三名。

3.科技项目类

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973计划”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位);

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位);

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位)。

4.国内外同行业公认、业绩显著、贡献突出,与前三项(人才工程类、成果奖励类、科技项目类)推荐人选具有同层次能力水平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经行业或主管部门评议,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为保证评聘质量,此类推荐人选,主要适用于本科高等院校、重点科学研究机构和骨干医疗卫生单位。

二、直接认定及聘用程序

符合直接认定专技二级岗条件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事业单位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审核无误后报省人社厅备案;

(三)事业单位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近三年以来书面工作述职。

(二)资格审核。事业单位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三)逐级推荐。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经事业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复审后,报市人社局。

四、材料报送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1)。

2. 符合直接认定、聘用条件的,填报《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附件2)。

3.《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

4.佐证材料1套(附件4)。主要包括: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复印件;

(3)获奖证书复印件;

(4)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著作只提供封面和目录等主要内容);

(5)SCI、EI、ISTP等收录证明等。

佐证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制,目录置前,单独成册,篇幅不超过20页(即:10页纸)。

5.近三年以来书面工作述职(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并加盖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文字要准确、简明、写实,有数据例证,突出业绩贡献、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获奖成果要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获奖名称、等级、位次;著作、论文要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及个人撰写位次,合著的要注明本人工作量。

(二)材料报送时间。各部门(单位)务于12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五、有关要求

事业单位专技二级岗位是由省重点设置的专任岗位,代表我市专业技术领域的最高水平。推荐好、选拔好、使用好专技二级岗位人选,对激发单位和人才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负责地做好相关材料的审查工作,确保推荐质量,切实把业绩贡献突出、群众和社会公认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出来。

联系人:王磊 亓晓丽   

联系电话:66605955,传真:66605942

邮箱:jnrlzyshbzjzyjsryglc@jn.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C509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

          2.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

          3.山东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

          4.山东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佐证材料目录样本

附件:1-4.doc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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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