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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2025/04/01 1.1w 阅读 407 点赞


为了深入贯彻省、市提振消费工作部署,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发布调整优化以下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提高购买现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支持现房销售,职工家庭购买现房(即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的新建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在现行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10%,即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66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110万元。

二、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需求

出台《济南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专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对符合办法的灵活就业人员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分档进行补贴,吸引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三、优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

优化《济南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适度放宽转贷条件,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惠及更多缴存职工减轻还贷压力。


以上政策于2025年4月1日起实施。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